一、项目概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服务 :提供安全可靠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包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隐私计算平台、平台对接运营服务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为数据主管部门、运营单位、数商企业、数据使用者和数据主体(个人/企业)搭建了可信可控的数据运营和流通基础设施,让数据在共享、流通、使用过程中确保原始数据“可用不可见、”,使用过程“使用可计量、过程可回溯”,为数据运营和流通多方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重要商务条款
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隐私计算平台的部署建设和接口对接开发】。
3. 服务期:中标人建设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隐私计算平台的部署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负责提供3年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运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应具备10年以上(含)工作经验(以毕业时间为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具备牵头制定项目交付工作计划,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协调项目资源、统筹人员管理,统筹平台整体建设及运营工作的相关能力。
6.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组建1支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核心骨干专家1名,具备工信部认证的数据资产管理师(中级),服务团队人员5名,具备CCRC-DCO(数据合规官)或CCRC-DSO(数据安全官或CISP-DSG(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
7. 付款方式:1期: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3%;2期:中标人完成运维服务18个月后,根据招标人考核打分情况支付2期合同价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3%减去考核扣款后的剩余款项;3期:合同务期满后,根据招标人考核打分情况支付3期合同价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4%减去考核扣款后的剩余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实际招采项目合同条款规定为准,此处条款仅供报价参考)。
三、报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1. 请投标人根据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及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服务费、运维费、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5时00分将投标人的报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发送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表不予接受。
注:
1.具体招标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可自行随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表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3.投标人******有限公司2025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内容确定的参考。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鹏、刘建新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建伟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报价单等.docx
附件技术规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