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站后弱电标第一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CRCC-SGCJ-01
TX-13 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包件:
1. 在“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一览表-资格条件”中,第5条:“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同时,在“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7条:“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而在第3.3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问题:招标文件中,以上所列条款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招标物资清单中的云计算服务器、云存储服务器、交换机、视频监控终端等设备均属于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的通用附属设备,因此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厂家参与投标是否需要提供通用附属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或只需提供上述设备检测报告即可?
回复:提供设备检测报告即可,上述设备均需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及维护服务。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一览表物资清单”与“通用物资技术规格书-第二节 主要设备需求及报价要求-1 设备需求总体要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需求表”不一致。
问题:请问本项目投标报价是以哪个物资清单为准?
回复:以技术规格书中的物资清单为准。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一览表-资格条件-4.投标物资须具有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成功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问题:由于本次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综合视频系统遵循QCR 575-2022标准,所招标物资和技术要求都按云架构设计,请问此条款中投标物资的业绩是否为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一体化云平台的运营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运行证明?
回复:需出具。
4.“招标文件_附件1:物资一览表_ TX-13包件_序号10”为396套视频箱;
“技术规格书_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需求表_序号10”为396套摄像机室外设备箱,并要求“智能控制箱。含电源模块、防雷模块、光电缆成端等”;
“技术规格书_1.2.3主要设备技术要求_(1)视频控制箱”为视频控制箱的技术要求。
请问:本项目所需上述396套视频箱/摄像机室外设备箱,是否满足上述“视频控制箱技术要求”即可?是否需额外提供智能控制功能?
回复:需要提供智能功能,并在车间配备智能控制箱网管。
5.“技术规格书_1.4.3备品备件”中要求以下内容: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故障设备的备用。
投标人应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日常养护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按铁建设【2012】158号文配置备品备件,投标方提供该部分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按铁建设【2012】158号文要求配置的板件级之外的备品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单独报价。上述备品备件均计入投标报价。
请问:除上述“备品备件清单”要求外,本项目是否还需提供关于“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故障设备的备用”、“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日常养护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回复:暂不需要,后续根据北京通信段要求进行。
6.“技术规格书_1.1系统方案及构成”章节中要求“各站设置云存储服务器按照每节点宕机2台设备后仍能正常工作考虑”。
请问:本项目所需云存储服务器设备是否满足上述“各站设置云存储服务器按照每节点宕机2台设备后仍能正常工作考虑”中的“2台”要求即可?
回复:是。
7.“招标文件_附件1:物资一览表_ TX-13包件_序号6”为“交换机(三层)48口视频”,并要求“10GE(o)6路、GE/FE(O)36路、GE/FE(E)12路”;
“招标文件_附件1:物资一览表_ TX-13包件_序号7”为“交换机(三层)48口视频”,并要求“10GE(o)4路、GE/FE(O)24路、GE/FE(E)24路”;
“技术规格书_1.2.3主要设备技术要求_(4)交换机技术指标要求”中分别包含“① 视频汇聚交换机”、“② 视频接入交换机”。
请问:上述“附件1:物资一览表”的“序号6”、“序号7”是否分别与“① 视频汇聚交换机”和“② 视频接入交换机”相对应?如果相对应,端口数是否以“技术规格书_1.2.3主要设备技术要求_(4)交换机技术指标要求”中的端口数要求为准?即:视频汇聚交换机满足“≥6×10GE光口,≥24×1000M光口,≥24×1000M电口”;视频接入交换机满足“≥2×10GE光口≥24×1000M光口,≥24×1000M电口”?
回复:端口数以技术规格书第二节中设备需求表为准,且根据注15:交换机具体设置位置及配置以设计联络会及后续需求为准。
8.“技术规格书_1.2.3主要设备技术要求_(4)交换机技术指标要求”中对“① 视频汇聚交换机”、“② 视频接入交换机”均要求“交换机系统交换能力:不小于2Tbps”、“可提供全线速交换能力”。
请问: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上述两类交换机分别具有汇聚用途和接入用途,为提升网络层次结构的合理性,是否可将“② 视频接入交换机”的上述要求更新为“交换机系统最大交换能力:不小于2Tbps,可提供全线速交换能力,须满足本项目实际使用要求”?
回复:汇聚和接入交换机均需满足项目使用需求,且具备冗余能力,且根据注15:交换机具体设置位置及配置以设计联络会及后续需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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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港城际站后弱电标项目经理部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