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DL******
******幼儿园)学生平安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150元/人/学年
************幼儿园)学生提供平安保险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人寿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若投标供应商为浙江省外的公司,则应有浙江省内承保资质;
5、若投标供应商无法人资格,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且同一法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只能授予其所属的一个分(支)公司;
6、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当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时,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法定代表人”也是指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所列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方式:招标公告附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500元
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在工作日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报名登记表
b.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d.投标供应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报名时无须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报名时,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不做审查,最终以投标时审查的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5日 09:30
开标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
地 址:乐清市公安东路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