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派驻门诊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2025-JQ20-F9008(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面向市场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院派驻门诊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JQ20-F9008(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 | 计量单位 | 采购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编制派驻门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评估核报告表 | 详见附件1 | 广州市天河区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日内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工作 | 项 | 1 | 3.36 | 3.36 | 3.36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36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条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转包和挂靠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报价,不得有外资(含港澳台)独资的企业。(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人员要求:投标人单位有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注册的环评工程师,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查验,并出具环评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半年社保证明。
备注:需提供书面声明的,格式详见附件2-供应商承诺声明,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价。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09时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比价时间后不再接收报价文件)。采购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将拒绝接收。
2.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亲自送至报价文件地址,否则不予接收,详细地址联系:谢助理、杨助理、020-******2、020-88686224)
3.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按分包提供《报价书》与《资格证明文件》并分别单独密封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报价书”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报价书》包含报价一览表、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详见附件),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价。《资格证明文件》包含“四、投标(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要求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参与比价供应商所投项目需完全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3)如供应商无法获取附件内容,******,申领时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六、比价要求:
本次比价采用最低比价法,即在经过供应商资格要求审查后,按供应商报价的高低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排名按单个设备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报价文件满足比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成交候选人并列时,并列的成交候选人继续提供第二次报价。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