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村镇岗北工业园区临时便道工程招标疑问回复(三)
我司收到部分单位的招标疑问函件,现回复如下:
1、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已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2、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3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出具的在建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已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时间为准。
单位:******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