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服务选聘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有限责任公司。
2.被审计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1被审计单位概况
详见第五章“被审计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2比选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服务选聘。
2.3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分别进行比选申请,但应分别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允许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2.4比选范围:
详见第五章“被审计单位概况与比选范围”。
2.5时间安排:各标段拟于2025年7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为准)现场审计工作,进场后50日内结束各标段现场审计工作,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前需收回经被审计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所有取证单,并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交予比选人。现场工作结束后6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其中Ⅰ标段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35日,Ⅱ标段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39日。
2.6比选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以下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检查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推进企业发展情况。
(2)检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4)检查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人工成本增减和分配情况、“两金”压减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
(5)检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6)检查企业风险管控、境外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7)检查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方面的情况。
(8)检查企业在信息系统建设、计算机软硬件等产品采购中执行国产化替代工作情况。
(9)检查任职期间问题整改情况。
(10)检查被审计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履职待遇和本人业务支出情况;检查被审计领导人员是否存在破规擅权、不按程序擅自做主的情况,检查被审计领导人员是否存在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后果;检查任职期间高风险、重点项目。
(11)对Ⅱ标段被审计单位的下属企业C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仅Ⅱ标段适用)。
(12)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9)近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审计或咨询服务;
(10)近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11)处于投标禁入期;
(1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有其他违规行为。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指国有独资、全资及控股企业)委托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审计报告二维码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合同复印件需显示合同委托范围、合同金额或计算依据,并提供发票复印件;若一个合同对应多个审计报告,需提供全部审计报告二维码封面及其签字页。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审计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CPA)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4业务骨干: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5年),且应具有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税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任一资格/职称,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5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3人,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2年),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保。
3.7项目所有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9:30(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递交纸质文件时请注意着装,不得穿拖鞋、吊带、超短裙/裤、运动短裤,以及其他与上述衣物款式、风格类似的服饰。若因申请人违反上述着装要求,导致无法按时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对该文件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3******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签到先后顺序开标和评审。
6.评审地点
6.1评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
联系人:旷女士
电话:******
邮箱:******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