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为依法推进广州市荔湾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根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广州市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现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取一家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承办2025年度房屋征收相关公告的登报服务工作。
2、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元(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二、服务内容
1、刊登范围: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决定公告、补偿方案公告、评估结果公示等法定公告;其他需通过报纸媒体发布的征收相关通知或公示。
2、媒体要求:在广州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主流报刊(如《广州日报》、《香港商报》等)或省级以上权威媒体刊登;
3、服务标准:确保刊登内容准确、及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刊登证明(报纸原件、电子截图等)及费用明细。
4、登报时间:根据询比方实际需求,在服务期内选择合适的工作日刊登指定文件,具体刊登时间将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动态调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的形式,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
2、报价要求:(1)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未超出本次报价有效范围,且为唯一固定报价。
3、服务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包括实施登报项目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按实际登报的规格单价、数量结合下浮率(为成交人报价所报下浮率)结算。
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与询比人协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算标准的“服务采购”计算标准代理费后再下浮1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按收费标准规定计算下浮后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07月1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07月21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陈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项
1、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公示期为1天。
******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2025年07月14日
点击下载:
******办公室年度登报服务询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