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就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具体工作内容
1.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1)对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专栏工程、保障措施等截至“十四五”末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的目标、未开展的任务和专栏工程进行问题分析,研究提出新形势下问题解决对策,为“十五五”规划的编制提供工作思路及相关建议。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支撑完成国家“十四五”无线电管理和发展规划福建省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
2. 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1)对“十四五”期间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分析提出“十五五”期间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发展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判“十五五”期间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
(2)结合国家“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福建省区域特点和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现状及未来建设需求,提出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在“十五五”期间建设方向及具体建设内容,测算投资规模。
(二)时间要求
1.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2. 2026年6月底前完成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政府重大课题研究能力,深入了解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政策要求,熟悉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业务管理及技术设施建设的相关情况等。
3.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可靠。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近5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标投标等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采购询价单(见附件),此次询价仅作为本项目确定采购预算上限的参考,不属于正式采购报价。
(二)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四)近5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申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询价文件视为无效。
请于2025年7月17日18:00前送至或邮寄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频管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省工信厅经贸大厦办公区五楼。联系人:刘先生,0591-8755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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